2008年6月25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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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中央反腐规划中的三个问题
郁樗

 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《惩治和预防腐败2008-2012年工作规划》,今后5年,中国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监督(6月22日新华社,见今日本报8版)。
  这个五年规划,传递出了国家反腐败的坚强决心,让人欣慰。但作为一位普通公民,我更关注反腐规划的三个问题。
  其一,监督的实效性。坊间有言,我国反腐败的政策是“方向一贯正确,执行从来走样”。尽管有言过其实之处,但不难看出老百姓对反腐政策能一以贯之地执行的期盼。我想,好的反腐规划最终能否落到实处,应该体现在监督的实效性上。
  新的反腐规划强调了要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,其中包括党内监督、人大监督等八个方面。而在实践中,有效的监督往往表现为两个方面:一是上级监督部门的直接督查、督办;二是公开的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。这两个方面在新的反腐规划中都得到了强化。不过,群众期盼的“官员财产申报”制度还要等上5年,不可谓不说是一个遗憾。其实,公布官员收入作为最有效的监督办法之一,已在国外得到了有力的证明。前些天,新疆阿勒泰地区率先而为,更让群众对此万分期待。
  其二,用权的透明和约束。从近年反腐领域的战果来看,新的形势下,许多腐败往往归结于权力与既得利益者的勾结,并最终侵占国家或民众的财产和权利。这其中,正是由于用权的不透明和约束不力,才给了腐败可乘之机。用权的透明,需要制度的构建,将权力的每一次行使都置于阳光之下,并借助于内、外部监督的结合,才能达到防治腐败的目的。
  其三,人事制度的建设。再好的制度,最后还是得靠人去执行,如果公务员队伍的素质得不到提高,新的规划将难以落实到位,惩治腐败终将成为难以求解的问题。因此,反腐规划中的“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”受到了格外的关注。在我国,过去就一直在强调公务员要能上能下、能进能出,但实际操作中,距之甚远。“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机制”,及其未来的具体操作细则,非常值得期待。